简介 | 于克(1913一2004) 吉林省长春市人。 1922年起,先后在私塾、长春县第十五小学、第一高小读书。 1929年9月入长春吉林省立第二师范学校初中部学习,参与领导学生运动,主持编辑小报(灿星》。 1930年10月转入吉林市省立第五中学,因参加学生运动遭到通缉。 1931年3月考入吉林市吉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后期班。 193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从事抗日活动。 1933年在吉林市“五七”事件中被捕,出狱后流亡关内。 1934年3月考入北平中山中学。 1935年参加“一二·九”运动,任北平学生联合会支部书记。 1936年到东北军中做联络和兵运工作,任国民党军第十军团(石友三部)地下党工委副书记、代理书记。 1939年4月入晋东南党校学习。同年9月任中共山东分局社会部组织科科长。 1941年1月以后,先后任中共胶东区党委委员、区党委社会部部长、区公安局长等职。 1945年8月到大连地区侦察,向党中央报告东北的真实情况。9月随部队挺进东北。10月受东北局委派,到长春协助陈云工作,任吉合区党委委员、吉合军区副政治委员、长春警察学校校长。 1946年1月任吉黑纵队独立团政委,4月率部参加长春争夺战,解放长春。5月任吉辽、吉林省委社会部长兼任吉林省政府公安处长。 1948年10月任长春特别市公安局长。 1949年5月任吉林省公安厅厅长。 建国后,历任中共吉林省委常委、省政府副主席兼公安厅厅长、最高人民检察署东北分署副检察长、省人民政府副主席、中共吉林省委常委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兼省科委主任、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副院长、省政府党组副书记、常务副省长,省委候补书记、副书记。 “文革”期间遭受迫害,1973年恢复工作。先后任吉林省计划委员会主任、党组书记,吉林省革委会副主任、省委副书记、省政协副书记、省政法委书记。 1982年任吉林省委书记。 1983年4月当选吉林省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,并任常委会党组书记兼省选举委员会书记。 1990年离职休养。 2004年6月在北京病逝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