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舒兰市历史沿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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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景区舒兰市
关键词吉林市, 舒兰市简介, 舒兰市,凤凰山, 亮甲山风景区, 完颜希尹家族的墓地, 舒兰森林公园,历史沿革, 历史,沿革,西团山文化
基本内容舒兰建县虽然较晚,但早在原始社会末期就有人类活动。据近年来考古文献记载,法特黄鱼圈文化遗址,位于法特乡黄鱼村西二百米的珠山上,从汉代到北魏时期属于扶余奴隶王国,后被高勾丽所侵;唐朝时候是渤海王国的辖地;明代属阿林卫地;清初为扈伦乌拉族所据,大部区域为打牲乌拉总管衙门统辖。
清代康熙九年(1670年),宁古塔将军开始主持修筑柳条边墙,南从开原县威远堡边门起,北到法特东的亮山上。法特哈门边内(后又名巴彦鄂佛罗边门)是此段边墙最北头的一个边门,位于舒兰境内。边门设防御人员,管理边禁采捕事宜。
雍正三年(1725年)设巴彦鄂佛罗旗属,负责边门的守卫、开关、来往行人的稽查。在法特哈门和溪河还有法特哈驿站和舒兰驿站,清朝光绪二十四年(1898年)驿站改为文报局,民国时期又改为邮政局。在此前后并设有官庄一座,主要管理官田交纳赋税。随着清朝封禁政策逐渐失去作用,到咸丰十年(1860年),吉林将军向皇帝奏折,要求开发舒兰平原三十万亩官荒,从此大量的关内流民进入舒兰境内,西部、中部地区逐渐繁荣起来。   
宣统元年(1909年),吉林府派员在舒兰"六道荒"境内成立设治局,由设治委员统辖境内之事。同年12月,水曲柳岗区刘文卿授命调查抢坡子(今朝阳镇)一带地形、交通情况,拟设舒兰县疆域。经过勘察该人绘制了一份《调查新设舒兰县幅员边址图》呈文上报吉林省民政厅。   
民政司于宣统二年(1910年)2月20日,派旧府经历陈士骥等人呈文详报舒兰境内山川河流、交通草图、地名清单一份予吉林省民政司。一个月以后,舒兰县被正式批准设治,县公署设在抢坡子(今朝阳镇)。   
大同二年(1933年)实行县制改革,舒兰县政府改称县公署。   
康德七年(1940年)7月,县公署由朝阳移至"四家房"(今舒兰镇)。伪满初期把东北划为十四省(1934年12月),舒兰县仍属吉林省管辖。
1945年"八·一五"日本侵略者战败投降,东北光复。同年12月18日,东北人民自卫军田松支队解放了舒兰。   
1946年1月,舒兰县人民政府正式成立。   
1992年10月8日,撤销舒兰县,设立舒兰市。为省辖县级市,委托吉林市代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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