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属景区 | 永吉县 | 关键词 | 吉林市, 永吉县简介, 永吉县, 星星哨水库, 北大湖滑雪场, 红峰大砬子山,历史沿革 | 基本内容 | 永吉县历史悠久,取"永远吉祥"之意。 早在新石器时期,松花江畔就有人类栖息。 虞至周秦时期永吉地方的部族,就与中原王朝建立了统属的贡纳关系。 两汉至隋唐时期永吉地域均隶属中原各王朝设置的军事组织、地方政府所统辖。 辽时永吉属东京道涑州地。 金时永吉属咸平路咸平府玉山县(今开原东)地。 元时永吉属开元路咸平府地。 明代嘉靖年间(1522-1566),海西女真扈伦四部筑城于乌拉河岸洪尼地(即乌拉古城),永吉统属乌拉部。 明万历四十一年(1613)建州女真灭乌拉部,永吉并入建州卫。 清朝时期,永吉先后属盛京、宁古塔昂邦章京、宁古塔将军、吉林将军的辖地。 清顺治十四年(1657),于大乌拉虞村(今乌拉旧街村)建立"打牲乌拉总管衙门"。 清雍正四年(1727年1月12日)始设永吉州,光绪八年(1882)升为吉林府。 民国2年(1913)开设吉林县。 民国18年(1929)复名永吉县。先后归属清奉天府尹、宁古塔将军、吉林行省,中华民国吉林省管辖。东北沦陷期间,永吉县直属于伪吉林省。 中华民国30年(1941)因永吉县与延吉县的日语语音相近,又复名吉林县。 1945年东北光复后再次复名永吉县的称谓。1945年8月17日成立永吉县治安维持会,地址在吉林市永吉胡同北。是年12月,永吉县成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主政府,接管了永吉县政权,县机关设在吉林市。 1946年2月县民主政府迁至口前,永吉县归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吉林省管辖。 1946年5月28日至1948年3月9日,国民党在永吉境内建立永吉县政府,县治设在吉林市,直属国民党设置的吉林省。 1948年7月15日,吉林省政府决定,永南、永北两县合归为永吉县,县治仍设在吉林市。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,永吉县为省辖县。 1958年9月27日,经中共吉林省委决定,永吉县属于吉林市管辖的吉林行政区。 1966年2月市、地分设,永吉县属于永吉专区管辖。 1969年5月市、地合并,永吉县复属吉林市管辖至今。 1970年2月19日,经吉林省革命委员会批准,县机关移驻口前,结束了240多年设治于吉林城附郭县的历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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