萨满教信仰在我国的分布
有学者将我国萨满信仰的传承划分为三个文化圈。一是东北地区的萨满信仰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,形成了一个独特的文化圈,也是萨满文化传承最稳固的地区。这种传承无论从内容到形式,都带有森林、狩猎和渔猎色彩,可称为森林萨满文化圈。
二是华北蒙古族地区文化圈,这一文化圈带有浓郁的草原游牧特色,可称为草原萨满文化圈。蒙古族萨满,传承十分古老,但变异也较大。在元代(公元1279-1368年),随着藏传佛教(喇嘛教)在蒙古地区的传播和逐渐占据统治地位,一部分萨满信仰融入喇嘛教,一部分渐次消失,人为的因素曾一度割断了蒙古族萨满信仰的传承。蒙古族在信奉喇嘛教之前,萨满信仰在部落上层和民众生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。当时一些大萨满(巫师)都被收罗在蒙古宫廷中,他们守护偶像,并谙星术,预言日月之蚀,择定吉日凶日,人们有事必去咨询。“凡宫廷所用之物,以及贡品,必经此辈以火净之,此辈得留取若干。儿童之诞生,则召其至,以卜命运。有病者亦延其至而求助于其咒术。托其欲构谄某人,只须言某人之疾,盖因某人厌禳所致。人有咨询者,此辈则狂舞其鼓而召魂魔,已而昏迷,伪作神语以答之。”当时,萨满几乎主宰部落或国家大事。
据《多桑蒙古史》载:“塔塔尔诸游牧部落既平,铁木真应有适合其新势权之尊号。1206年春,遂集诸部长开大会于斡难河流附近之地,建九旅白旄纛。珊蛮或卜者阔阔出者,常代神发言,素为蒙古人所信奉,兹庄然告铁木真曰:‘具有古儿汗和大汗尊号之数主既已败亡,不宜采用此有污迹之同一尊号。今奉天命,命其为成吉思汗或强者之汗。’诸部长群赞其议,乃上铁木真尊号成吉思汗。时年44岁。”此类记载,在蒙古族古代文献中经常见到。有元一代,在蒙古族上层社会,喇嘛与萨满之间的斗争从未间断过,特别是对萨满供奉的偶像“翁衮”,历加取缔。元代灭亡之后,蒙古民族退居漠北,喇嘛教信仰日渐深入民间,萨满更处于不利地位。1640年制定的《蒙古卫拉特法典》,其中明文规定取缔翁衮。对邀请男女萨满来家者,给予不等马匹的处罚。对请来男女妖术师耍魔术者的乘马和妖术师的马,归告发者所有,知而不报者受罚,甚至使高贵者受到诅咒,也要罚马五匹等等。这些条律,对萨满信仰是很大的打击。但尽管如此,在广袤的蒙古草原,萨满信仰并未绝迹,甚至在近代,科尔沁草原仍流行萨满信仰。
中国萨满传承的第三个文化圈,是新疆各民族地区。那里的维吾尔族、塔塔尔族、哈萨克族,柯尔克孜族在信奉伊斯兰教以前,都曾信奉过萨满。其中尤以哈萨克族最为突出。这可能是由于哈萨克民族一直过着游牧生活,氏族和部落组织,对大自然的依赖对部落英雄祖先的崇拜,为萨满传承提供了条件。所以直至今天,哈萨克民族民间信仰中还留有许多萨满文化的痕迹。在哈萨克族的神话《迦萨甘创世》中,详述了对天、地等自然神的信仰。新疆锡伯族萨满信仰属于东北文化圈。